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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法院发出三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发布时间:2023-09-08 11:12: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三名被告人的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被告人自幼跟着其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放任其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沾染了参与聚众斗殴等不良恶习,最终导致他们都上了犯罪道路。

  涡阳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行为。遂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义务,做到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让被监护人接受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家庭教育。
  接到家庭教育令的几名监护人表示,在今后一定会加强和孩子的沟通,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为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涡阳法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仅注重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维护未成年人权利,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司法+心理”双重教育机制修复受损家庭和受伤心灵,让家庭教育更好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