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竭诚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采 购 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24万元。
5.项目概况:为亳州中级法院约230位干警工作日提供早、中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工作餐的餐饮保障服务,在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下,由中标方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本项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厨师长、热菜厨师、凉菜厨师、面点厨师等相关人员),热菜厨师、凉菜厨师根据甲方需求定期更换。
6.服务期:1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开具服务费发票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见附件。
请将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为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zzyxzc@163.com后获取附件,发送邮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30,逾期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205号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楼司法行政装备处1003室;
联系人:李会计;联系方式:0558-5118169;
五、报价文件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如有意参与,可就以上项目进行密封报价,文件要求见附件。
请将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为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zzyxzc@163.com后获取附件,发送邮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公开发布。
七、注意事项
1.自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