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院对亳州法院妥善处理的涉亳州某饮片厂破产系列执行案件进行推介。
案例简介
亳州某饮片厂涉及欠款案件较多,陆续被多个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亳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该饮片厂的执行案件119件。后仅执行完毕3件,116件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部门发现该饮片厂显属资不抵债、连年亏损的“僵尸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经审查确认的债权申报人数多达85人,债务累计2200万余元、欠付国家税款370万余元。该饮片厂的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早已司法抵偿给抵押权人,银行账户仅有存款50万余元。
办案法官经多次分析、会商、研判,判断该饮片厂存在隐匿财产嫌疑,最终核实到该饮片厂尚有1400万余元应收账款并追回,不仅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同时将85 名债权人的2200万余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从2.2%提升至 43%以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普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有序推进,亳州中院依法裁定宣告亳州某饮片厂破产,涉及的116件终本系列执行案件完成出清。